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相关法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相关法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健食品管理法第***条规定?
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九十七条是规定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中文标签的。
索赔参考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哪几种食品违法行为可免受处罚?是否会影响食品安全?
守法就不会被处罚,但法有轻重,确实有些会被从轻处理。
通过以上这些截图,咱们就可以发现其实有很多行为,虽然违反法律,但因情节轻微,基本上都是先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拒不改正后才会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就拿最常见的产品标签错误来说,因为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细致到了用什么样的字,字得多高多大。标准尽最大可能保证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很多企业都未能完全符合标准要求,很多企业都败在字号大小上。像这样的错误对食品安全影响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再如“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按理说销售预包装的食品,食品经营者是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但很多边缘小店,他们同样卖着各种饮料,糕点等。这些产品都是同超市一样,一个厂家生产的,他虽然违法了,但也没对食品安全产生影响。 我们要相信专业人士,虽然有砖家,但更多的有真才实学的专家,他们考虑的比你我全面多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法第88条第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8条释义:
【法律条文】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释义】
本条是关于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一般包括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以及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其他单位。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2003年3月19日,辽宁省海城市部分小学生及教师饮用豆奶,引发食物中毒。其中涉及2556名小学生,中毒人数达292人。2006年,北京发生了因食用福寿螺导致数十名消费者患上广州管圆线虫病的事故。2008年问题奶粉事件,造成全国范围内的成千上万名婴幼儿患上肾结石,影响极为恶劣。
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处置,会导致危害后果扩大。因此,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取措施予以处置,包括对受到事故危害的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同时封存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以防止事故的危害扩大。同时,事故发生单位还要履行报告义务,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与事故有关的各种证据。如果事故发生单位没有遵守上述规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相关法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相关法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